今天是:2024年5月14日 星期二 农历:甲辰年四月初七 常熟新市民事务中心欢迎您! 单位地址:常熟市青墩塘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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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房屋备案 |
内容: | 领导你好,我们公司能提供营业执照,集宿房产证及其它证明。但是,我想问下对于单位集体宿舍多人间能否验收过 |
回复内容: | 根据《常熟市出租房屋租赁登记积分备案程序规定》条款中“对符合下列情形的集宿区房屋,核发《房屋居住登记准予积分备案证明》: 1、集宿区房屋为依法建设; 2、集宿区符合安全条件,经属地政府委托新市民事务中心检查合格; 3、集宿区有安全措施(有监控探头、有健全的制度、有管理人员,逐步推广门禁系统)。”,分中心人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勘查房屋是否备案。详情请至分中心咨询 |
回复时间: | 2015-03-18 08:2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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