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风采
李大勇
发布日期:2020-12-04    浏览次数:8746次

 


 



    李大勇,男,1978年出生,安徽舒城人,2012年来常,现于海虞周行开了一家小刀电瓶车店。
    2019年1月24日10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来到周行远东大桥旁小刀电瓶车店准备将窃得的电瓶车卖给老板李大勇。李大勇想起此人刚于1月20日来店里以150元卖过一辆电瓶车,遂对其产生怀疑,在询问陈某某电瓶车细节时,发现他支支吾吾讲不清。在李大勇一再追问其电瓶车来源时,陈某某表示不想卖电瓶车了,更是扭头便跑。李大勇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猜测,奋力将陈某某追回并扭送至周行派出所。后经派出所调查,陈某某对两次盗窃电瓶车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9年8月12日,周行派出所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委托,对见义勇为群众李大勇进行了表彰,并发放奖金和奖品,表彰其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的行为,也借此鼓励社会出现更多向善的力量。
    在常熟市首届“百佳新市民”评选活动中,李大勇被评为“十佳见义勇为模范”。激励先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可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开展。“见义不为,无勇也”,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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