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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人民公安报》刊登《常熟“出租房屋超市”有效运行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2015-08-10    浏览次数:5089次

今年以来,江苏省常熟市在全省范围内首推覆盖全市范围的出租房屋信息平台,通过“出租房屋超市”管理房屋出租,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方面成效明显。
  通过与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相衔接,常熟制定出台了《常熟市出租房屋租赁登记积分备案规定》,将租住安全合格房屋作为新市民参与积分管理,享受就医、入学等同城化待遇的前置条件。不合格房源户主为了能够在“出租房屋超市”展示自己的出租房,会主动对房屋进行整改。
  为准确采集“出租房屋超市”的出租房信息,常熟明确社区警辅为基础信息采集主体,完善出租房屋出租户、承租户、室的三级采集模式。今年以来,全市累计采集出租房屋11.6万户,承租户39.5万户,室40.34万间,首次实现出租房屋底数清。
  由于纳入“出租房屋超市”的房源需通过检查备案,信息发布需经房东本人授权委托,社区警辅不仅要准确采集出租房屋的信息,还必须与房东见面或进行电话联系,与房东签订委托书。通过系统平台间的关联,经过房东授权委托并且符合备案标准的出租房屋中一旦租住人员搬离,警辅即在常熟市新市民服务管理平台将该房屋设置为无人居住的“待租”状态,“待租”房屋会自动在“出租房屋超市”展示。

  “出租房屋超市”密切了社区警辅与房东、流动人员的沟通联系,每个房东都成为信息员,主动联系警辅登记或注销流动人员信息,由此实现了“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房东、新市民、警辅三者之间由此建立了一种新型的合作关系,出租房屋管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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