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常熟市社会保险业务期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8-26    浏览次数:8000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将在我市切换上线。

    为平稳有序推进切换上线工作,现就切换上线期间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相关业务期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职工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

    (一)调整2021年9月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截止期,由9月6日16时30分提前至9月3日16时30分。9月4日至5日关闭业务申报期,开展月度结算。请各用人单位在9月3日16时30分前办结9月份职工用工参保和退工停保手续。

    (二)调整2021年9月职工社会保险费扣缴期。其中,所属期6月的剩余保险费将在9月2日至17日扣缴;所属期9月的保险费将在9月6日至17日扣缴。请各用人单位确保扣缴账户留存足够资金。

    (三)调整2021年10月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期。9月6日开始,用人单位可申请办理10月份职工用工参保及退工停保等业务,9月20日中午12时关闭10月业务申报期。

    (四)2021年9月20日中午12时,企业网上服务平台,医银通、社银通平台,“常熟人社”线上服务同类功能关机停运。10月11日开始,各参保单位可登录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办理人社业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可登录医保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医保业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二、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

    (一)调整2021年9月的扣缴日期。9月的批扣日期为1日、7日、14日。15日0时关闭微信小程序等所有缴费渠道。请及时在银行扣款账户中预存足够资金,避免因扣缴失败影响社会保险待遇。

    (二)2021年9月20日中午12时起,停止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停保业务。10月11日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上线后,可正常办理参保登记、停保业务。

    (三)2021年10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暂停受理养老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

    即日起,暂停受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2021年10月11日起恢复受理。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熟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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