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出租房屋、集宿楼疫情防控提醒告知单
发布日期:2022-04-19    浏览次数:8763次

各出租房屋房东、集宿楼业主和住户:

当前,周边城市疫情处于高位流行,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出租房屋、集宿楼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提醒告知如下:

一、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收留、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屋房东、集宿楼业主必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详细掌握住户身份、来(返)常动态等信息,对新来(返)常人员采取“数字门牌”自主申报,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同时做好住户的日常防疫动态管理。 

二、新市民来(返)常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主动了解掌握防疫政策,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停止非必要流动,主动参与所在地区核酸检测,不断增强防范意识,不聚集、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餐,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就诊。

三、违反疫情防控政策,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履行报备责任的出租房屋房东、集宿楼业主和住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造成疫情外播风险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坚持就是胜利。请大家慢下来、静下来、紧起来,多一些自律,多一些宽谅,多一些包容,多一些付出,就能凝聚起最深厚的战“疫”力量。每个人守住了,这座城就守住了。我们坚信,人人做好自己,胜利必将属于我们。最后,衷心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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