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 告
发布日期:2014-10-31    浏览次数:8111次

 

根据《中共常熟市委 常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市民积分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常发〔201359号)文件精神 ,本市2015年度新市民未成年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指标数为10000,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和市镇财政补助标准与本市户籍居民相同。
 
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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