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党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新市民事务中心组织开展12月党员主题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次数:4452次

12月15日下午,新市民事务中心党支部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12月主题党日活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新市民事务中心主任夏建刚为党员们上了廉政专题党课。活动由支部书记钱学军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党课上,夏主任以《全面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为主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背景和意义、起草过程、制定思路和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解读,并要求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做到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筑牢思想道德底线,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打响新市民服务管理品牌。

接着,钱书记传达市委组织部转发的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由支部组织委员张丽芬同大家一起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重点内容,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随后,党员们观看了“正是扬帆搏浪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三五’期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纪实”。接下来,钱书记又与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党员朱蒙与大家共同学习了《习近平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摘要,摘要中强调要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钱书记强调,通过系列学习,党员干部要深刻把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指示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并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学习、贯彻,在工作中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发扬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昂扬精神,在岁末年初做好为新市民服务的各项工作。活动最后,钱书记和大家一起学习了唐朝诗人李商隐的诗《蝉》,表达了诗人虽仕途不顺,却坚守清高之志的精神境界,要求与会党员在工作岗位上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走好每一步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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