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交流
积分咨询
主题: 小孩入学
姓名: 邱文波
内容: 你好,我是来常熟打工人员,两会期间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已在东南小学附近买了薇尼诗的房子,不过是期房,2017年拿房,可小孩下半年得上小学了,凭购房合同上学可以吗?为什么要凭房产证上学呢?要是凭积分上不了东南小学去其他小学,那夫妻俩其中一个上不了班,这可咋办呢?不得又增加农民工的负担吗?我们又不是挑什么好不好的学校,只想能够就近上学而已!望各位领导酌情考虑,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规定,购房合同是不符合以房入学要求的。常熟市各公办学校要在满足本地学生的基础上才能提供有限的学位给新市民子女,不可能满足所有外来人口的入学需求,所以开展新市民积分管理工作,设置一定的条件,力求公平公正,希望您能理解。
回复时间: 2016-03-17 15:30:54
关闭

版权所有:常熟市外来人员服务和管理办公室(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苏ICP备14010987号-1

建议使用IE6.0以上(不包括6.0)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 32058102001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