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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苏非卡加分
姓名: 李颖
内容: 4.户籍地县级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接受常熟市计生部门管理的每年2次的孕环检查证明(2次间隔不超6个月); 您好,不太明白这两项是怎么加分的,有了流动人口证明的要加10分是吗?常熟市计生检查2次,是指用苏非卡的两次孕检吗?可是积分中心没扫描进去说不用,那么现居地的检查该怎么检查的?苏非卡的5分是不是加不上去了?
回复内容: 您好,苏非卡今年开始已停用。申请人如果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以加10分。15-49周岁育龄妇女能够连续参加现居住地1年至少2次(每次间隔4-6月)孕环情检查服务的,加5分。您如果要检查的话需去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站。
回复时间: 2016-04-15 13: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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