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8月03日 星期天 农历:乙巳年闰六月初十 常熟新市民事务中心欢迎您! 单位地址:常熟市青墩塘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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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居住证遗失 |
姓名: | 沈永胜 |
内容: | 您好!我12年2月领到居住证的,13年遗失了,遗失之后补了几次才办好,14年我换个房子两个地方相隔一条马路,过了一个多月又住回原来地方,后补的居住证是我又住回来以后补办到的,现在的居住证年限只有22个月,就是说中间断了,22 个月只能加3分吧。如果是从我开始12年领居住证到现在算起可以加12分的,中间断了办居住证的地方又不给补办,请问我该怎么办?眼看就月底,急急急啊! |
回复内容: | 您好,居住证的评分是根据您首次在本市办理居住证的日期来进行的。根据文件规定,新市民参加积分管理需满足二个条件:居住证办理满一年,近一年居住在本市。 |
回复时间: | 2016-04-27 08:4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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