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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房屋复查发票
姓名: 唐先生
内容: 《常熟市积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新市民子女通过积分管理入读公办学校(幼儿园)的,申请人需继续参加积分管理,每年接受出租房屋复检并提供房屋出租发票,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入学;不符合备案条件又拒不整改,或者符合备案条件但不提供房屋出租发票的,将申请人列入积分管理失信名单。 (这个是今天发的公告,) 是不是积分入学必须提供,住屋出租发票,住房并复检,住房发票是不是租房时要去缴税的发票,不能提供发票是不是就不能积分入学, 现就读小学6年级,明年读初中, 积分入学还需要什么材料,
回复内容: 您好,您如果是租房居住的话,保留好今年的租房发票,明年申请初中时可以加分。 您孩子如果通过积分申请成功入学了,那么以后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期间,需每年参加房屋复检。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请您浏览本网站首页的“相关政策”及“服务大厅”栏目。
回复时间: 2016-10-08 14: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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