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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职业资格加分相关问题
姓名: 朱先生
内容: 我想问医师和老师怎么出具职业资格证明,我出具医师资格证书说不能加分,积分处说要人社局出具的职业资格才能加分,但我们医师资格是全国通用的,为什么这里不承认,那要怎么才能算职业资格级别,还是说医师本来就不加分?
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规定,具有职业资格(含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提供全国、江苏省统一考试颁发的或苏州市人社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一般各行业内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不在加分范围,这些证书都是由人社局来具体评分的,您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直接咨询,电话52805339
回复时间: 2017-04-25 15: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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