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7月10日 星期四 农历:乙巳年六月十六 常熟新市民事务中心欢迎您! 单位地址:常熟市青墩塘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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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新市民积分 |
姓名: | 孙 |
内容: | 2009年1月1号起发生在本市的好人好事行为,受常熟市级媒体及以上宣传 报道的,每次加10分 0.0 0 2009年1月1号起发生在本市的好人好事行为,受地市级媒体及以上宣传报 道的,每次加20分 0.0 0 2009年1月1号起发生在本市的好人好事行为,受省级媒体及以上宣传报道 的,每次加40分 0.0 0 2009年1月1号起发生在本市的好人好事行为,受国家级媒体及以上宣传报 道的,每次加60分 为什么我有两次市级以上媒体报道。却没有加分?常熟市委组织宣传部回复是报道的团队救人事迹报道,不是针对个人报道。 但加分明细上有注明是个人或团体吗?没有个人怎么有团体。请回复。 |
回复内容: | 您好,如果您对评分有异议,请您在6月20日前到新市民分中心提出复核申请,我们会上传到评分部门再次复核材料并给你最终答复。 |
回复时间: | 2017-06-08 08:4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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